一、報名資格:就讀本市各國小二年級、四年級學生,由班級導師推薦或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申請。
二、報名方式:
1.團體報名:報考原就讀學校者,經各該班導師推薦或法定代理人申請者,由各校統一造冊報名。
2.個別報名:報考外校者,由法定代理人逕向各校輔導處室報名。
三、報名資料:
1.報名表
2.二吋半身相片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報名表貼1張,並另繳1張)。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4.初選報名費600元整(低、中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惟應繳驗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相關證明,正本驗後發還)。
四、報名時間:
1.初選報名及繳費時間:
自113年2月20日(二)起至113年2月21日(三)止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2.複選報名及繳費時間:
自113年3月18日(一)起至113年3月19日(二)止,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五、報名地點:報考本校在本校輔導室,報考外校者在各校輔導室
※以上相關報名時間,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六、測驗時間:
1.初選(團體智力測驗)時間:113年3月9日(六) 
2.複選(個別智力測驗)時間:
四年級:113年3月 30日(六)至3月 31日(日)
二年級:113年4月 19日(五)至4月 21日(日)
※一般資優鑑定簡章、初選報名表、複選報名表、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請參閱附件自行下載。
※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