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凡就讀本市各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學科成就
表現優異者。


二、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之申請項目如下:
(一)部分或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免修(簡稱免修課
程):指學生已精熟該年級之領域(科目)內容,得免修
該領域(科目),所餘學習時間採自主學習。

(二)部分或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加速(簡稱學科加速):指已精熟該年級領域(科目)學習重點,在原年級加速學習,加速學習達一定程度可申請部分或全部領域(科目)加速。

(三)部分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跳級(簡稱部分學科跳
級):指已精熟該年級領域(科目)學習重點,仍就讀
原年級,通過之領域(科目)學習時間至適當年級學習。


(四)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跳級(簡稱全部學科跳
級):指已精熟所有適用領域(科目)下一年級(或以
上)之學習重點,直接跳級至適當年級就讀。


三、報名方式:由班級導師、各科科任老師、家長或監護人推薦,向各校輔導室(教導處)提出申請。


四、初選報名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至114年2月18日
(星期二)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0分止,由各班導師
完成推薦報名,交由各校輔導室(教導處)彙整,逾期不
予受理,視同棄權。

**簡章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