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 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 113000176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貴校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 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 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 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比賽要點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可逕行下載。